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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yu官方彩票平台登录入口张家口市明确中心城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配建标准
为加快推进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规划建设,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管理,日前,张家口市印发了《张家口市新建项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规划配建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明确电动自行车停车位是非机动车停车位的组成部分,计入非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指标。
据了解,《标准》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研究编制,坚持人民至上,聚焦群众需要,统筹空间需求和安全保障,逐步构建张家口市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配建标准体系,推进落实新建项目充电设施规划建设要求,促进社区服务功能不断完善,提升民生福祉和生活质量leyu官方彩票平台登录入口,改善城市公共秩序与安全环境。
《标准》基于落实“新建公共场所、公共建筑物、居民住宅小区100%配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原则,将适用范围定为张家口市中心城区七个区(桥东区、桥西区leyu官方彩票平台登录入口、宣化区、万全区、下花园区、崇礼区、经开区),其他县区可参照执行,或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地标准。
《标准》明确,普通商品房电动自行车相对较少,可执行较低的指标要求,满足基本的停放充电供给水平,配建指标采用下限管理,按照每户不低于0.45个停车位进行核算,充电装置数量不少于停车位的50%。保障性住房电动自行车使用率较高,通过适度增加停车位供给,合理满足较大的停放充电需求,配建指标采用下限管理,按照每户不低于0.7个停车位进行核算,充电装置数量不少于停车位的50%。大于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物,电动自行车流动性大,充电需求不高,宜满足基本的临时停放充电需求,配建指标按照不低于非机动车停车位的50%比例进行核算,按照电动自行车停车位的10%—15%比例配建充电装置。
同时,《标准》对新建项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选址位置、布局方式和邻避问题等原则性内容提出了设计要求,列出负面设计事项和合理化建议,提高充电设施规划建设的科学性、安全性。乐鱼leyu官方乐鱼leyu官方乐鱼leyu官方